李遥买杖
[宋代]:沈括
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,杀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归,因出市,见鬻柱杖者,等闲以数十钱买之。是时,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,求贼甚急。民之子见遥所操杖,识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执遥验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备至。遥实买杖,而鬻杖者已不见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其行止来历,势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。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,因缘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遙,殺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歸,因出市,見鬻柱杖者,等閑以數十錢買之。是時,秭歸适又有邑民為人所殺,求賊甚急。民之子見遙所操杖,識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執遙驗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備至。遙實買杖,而鬻杖者已不見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其行止來曆,勢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。市人千萬而遙适值之,因緣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译文
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,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。过了一年,李遥来到秭归,在城中的集市上,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,因为价钱便宜,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。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,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。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,识出了拐杖,说:“这是我父亲的拐杖。”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。衙役们把李遥逮住,经验证,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,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。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,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,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。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,问李遥是哪里人,李遥知道无法隐瞒,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。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,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,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。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。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,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,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,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。
注释
随州:地名,在今山西介休县东。
逾年:第二年.
秭归:地名,在今湖北省西部。
至:到
数:几
是:这
适:正好,恰好
为:被
验:检验
榜掠备至:受尽拷打。
实:确实
通:押送到。
败:败露。
怪:对..........感到奇怪
唐代·沈括的简介
沈括(公元1031~1095年),字存中,号梦溪丈人,北宋浙江杭州钱塘县(今浙江杭州)人,汉族。北宋科学家、政治家。仁宗嘉佑进士,后任翰林学士。晚年在镇江梦溪园撰写了《梦溪笔谈》。我国历史上最卓越的科学家之一。精通天文、数学、物理学、化学、地质学、气象学、地理学、农学和医学、工程师、外交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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► 沈括的诗(64篇) 〕
宋代:
周孚
不尽扬雄一鸱酒,却吟平子四愁诗。酒能作病终何益,诗解穷人亦漫为。
便死正应如土偶,纵贫那可恨毛锥。如今只有荆卿在,能记田光少壮时。
不盡揚雄一鸱酒,卻吟平子四愁詩。酒能作病終何益,詩解窮人亦漫為。
便死正應如土偶,縱貧那可恨毛錐。如今隻有荊卿在,能記田光少壯時。
清代:
屈大均
射干才一朵,瓶小不胜花。剪似春罗碎,翩如綵蝶斜。
白头簪不可,素手赠谁家。砚侧间相映,光含一点霞。
射幹才一朵,瓶小不勝花。剪似春羅碎,翩如綵蝶斜。
白頭簪不可,素手贈誰家。硯側間相映,光含一點霞。
宋代:
范祖禹
洛社瞻贤躅,书筵继老成。声容陪夙昔,论议想平生。
节与盘山峻,名随沇水清。草堂空旧隐,松月为谁明。
洛社瞻賢躅,書筵繼老成。聲容陪夙昔,論議想平生。
節與盤山峻,名随沇水清。草堂空舊隐,松月為誰明。
:
释怀深
有求皆是苦,众生须要求。因名忘性命,为利起戈矛。
不足无时足,知休真下休。死生呼吸至,无人替汝愁。
有求皆是苦,衆生須要求。因名忘性命,為利起戈矛。
不足無時足,知休真下休。死生呼吸至,無人替汝愁。
:
樊阜
莺啼燕语春漫漫,落花飞絮吹作团。
雨歇西楼晚晴薄,弦丝调短催长叹。
莺啼燕語春漫漫,落花飛絮吹作團。
雨歇西樓晚晴薄,弦絲調短催長歎。